做這項工程要找哪類註冊人士?裝修維修對照表
香港不同類型的工程由不同部門規管,每類都有自己的註冊名冊。以下是常見家居工程對應的名冊;有疑問時以政府網頁為準。
| 冷氣機支架、晾衣架、窗口簷篷等 | 屬小型工程,多為第 III 級別(屋宇署舉例的家居小型工程)。找已註冊相應級別及類型的小型工程承建商或一般建築承建商;確實項目以《建築物(小型工程)規例》附表 1 為準。 |
|---|---|
| 招牌 | 小型工程 C 類(關乎招牌的工程):已註冊 C 類的承建商。 |
| 排水渠 | 小型工程 D 類(排水工程):已註冊 D 類的承建商。 |
| 清拆僭建物 | 按規模可能屬小型工程 G 類(拆卸工程)或一般建築工程:G 類承建商或一般建築承建商。 |
| 加插座、換電線、電掣箱 | 固定電力裝置工程必須由註冊電業承辦商負責。見電力工程及 WR1/WR2。 |
| 煤氣熱水爐、煮食爐、氣喉 | 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,並要有相應類別。見氣體工程指南。 |
| 消防花灑、警報系統 | 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(消防處)。 |
| 第 I 級別小型工程 | 須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(如認可人士)及訂明註冊承建商。可用核實工具查認可人士編號。 |
參考資料(政府網頁)
- BD: Who can carry out minor works
- BD: Schedule 1, Building (Minor Works) Regulation
- EMSD: Periodic inspection, testing and certification
- EMSD: Gas safety registers
本文由本站編寫,於 2026 年 10 月按上列政府網頁核對;如有分別,以政府資料為準。